什么是高考录取批次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什么是高考录取批次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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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新疆政
法学院2021年本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施行“阳光招生”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保证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新疆政法学院国标代码:13628
第三条学校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2号
邮编:843806
第四条新疆政法学院是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兵团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五条学生修满规定课程后,毕业时颁发新疆政法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新疆政法学院学位证书。
第六条新疆政法学院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新疆政法学院招生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新疆政法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每年招生期间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大问题的处理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新疆政法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重点支持政策及历年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最终以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五条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报考我校普通本科批次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报考我校专科批次考生的录取根据专业要求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录取额满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符合条件且录取额未满的其他专业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考生等效成绩相同时,偏远贫困地区考生优先录取。理工类依次按照实考总分、数学和
英语单科成绩排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实考总分、语文和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报考新疆政法学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基本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将按照《新疆政法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报考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和公安专业的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9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四)身体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2、无色盲、色弱;
3、两耳听力均超过3米;
4、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5、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6、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
7、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五)报考我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疆内考生需参加公安厅和新疆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政法系统的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且考察结论合格的考生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报考我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疆外考生参照疆内考生报考身体条件,在普通批次填报志愿。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扰乱社会治安、走私贩私、吸毒贩毒等违法及犯罪行为的;
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因犯罪正在服刑的。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新生应按照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本科:法学、
汉语言文学为3100元/年,
工商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公共事业管理为3200元/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3500元/年,英语学费为3800元/年。
专科:
国内安全保卫、
治安管理、
刑事执行、
刑事侦查技术、
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
社区矫正学费为33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2900元/年。
住宿费:1500元/年(4人间),800元/年(6人间)。
如果国家调整年度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第二十四条学校已建立了以绿色通道为先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渠道,校内奖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为补充的奖、贷、助、补、减为一体的资助体系,为全面解决贫困生的求学问题提供了可靠保障。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新疆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新疆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
联系电话:0998—6187011,6187012
监督电话:0998-6187071
电子信箱:xjzfxyzb@126.com
第二十六条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每年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修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兵团教育局、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学校授权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什么是高考录取批次
说到“录取批次”这个词,有些人可能会觉得陌生。但是如果提到“一本二本三本”,相信99%的家长都听说过。
高考录取批次什么意思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等招生批次。
截至2019年04月,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浙江、甘肃、江苏、山东、福建、四川、山西、广西、湖北、江西、辽宁、广东、内蒙、重庆、贵州、河南、安徽、云南、西藏、新疆24个省(市、区)取消第三批次本科,黑龙江2020年取消第三批次,2021年起,湖南只设本科批。其中北京、上海、山东、海南、浙江、广东、辽宁、天津已将本科一、二批合并为本科批。
高考各类录取批次介绍
1、综合评价批次
具有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的初审合格资格(即入围院校综合评价批次公示名单)且高考总分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该批次志愿。
待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填报完成后,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招生院校公布计划的1∶1.5进行投档;进档考生由试点院校组织校测;校测后,试点院校依据“60%高考成绩+30%校测成绩+10%学业考成绩”对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2、零志愿批次
零志愿批次的填报对象为有意愿报考清华、北大的考生。此外,清华、北大两校的特殊类型招生也在该批次进行。高考总分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零志愿批次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
3、本科提前批次
高考总分在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可填报该批次,部分院校要求高考总分须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有军事、公安、航海、政法、海关、护理、航空飞行等院校(专业)、公费师范专业、香港纳入计划内的招生高校等。
29高考网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学校代码:1372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 制:本科学制四年,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高校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本校招生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八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教育厅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厅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服从调剂需要增加计划录取的问题。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疆内录取批次分为本科二批次提前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疆外按照各省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优先原则,文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各志愿无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专业录取计划已满额时,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 报考
空中乘务(民航服务)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女1.64米以上,男1.7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疾病病史,裸眼视力达到5.0以上。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情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我校投放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二十条 我校公共课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须慎重填报。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身体状况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治疗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治疗期满可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一条办理入学申请。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本科理工类专业11700元/年,外语类、文科类、财经类专业10700元/年;专科理工类、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文史类、外语类、财经类专业6500元/年。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集奖、助、贷、勤、补、免于一体的资助办法,建立起国家、自治区、学校、社会、企业贯通的资助体系,有效的保障了学生资助的落实。
学习期间,品学兼优者,可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1000—3000元/年); 学校还特别设立的“天山英才励志奖学金”、“天山英才特别爱校奖”(300—3000元)等各类奖学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和认定工作、校内勤工助学的认定和分配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顺利毕业。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66号
邮 编:830017
网 址:http://
www.xjtsxy.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电 话:0991-4161055 4161051 4162117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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