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学院报考条件
据我的了解报考警察学院首先需要符合报考年龄,报考的同学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凡是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未婚配以及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考生均可报考。其次是政治条件,报考的同学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最后是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另一方面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此外,考生的单眼裸视力应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等情况。
此外我国的警察院校也和想要报考的同学科普一下:我国的警察院校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北京警察学院、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山西警察学院、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辽宁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上海公安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南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广西警察学院、重庆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其中最好的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卢洲警校)2005成人高考要多少分录取?
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
邮编 646000�
电话 (0830)3108557�
传真 (0830)3108557�
Http://
www.policeuniver.com�
E-mail:scjzz@263.net
学校概况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培养高素质警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占地面积40余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校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环境迷人。�
学校拥有法医、物证、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刑事照相、公安通讯、电子技术、
交通管理技术等实验室和计算机中心、语音室、田径运动场、室内体育馆、游泳池、射击场等较为完备的教学设施。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各种期刊、报刊900余种。同时,设有四川省大学
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点和国家公务员资格考试考点,为学生的学习和就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学校目前开设有侦查、治安、道路交通管理、公安
文秘、刑事技术、法律(警察
法学方向)、警察体育(
特警方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8个专业。拥有一支德才兼备、有较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有专职教师230人,其中高级职称近百人,中级职称90多人,初级职称50人。�
学校面向四川省招生。各专业学制3年。侦查、治安、法律、警察体育专业文理兼收,公安文秘限招文科生,道路交通管理、刑事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限招理科生。上述专业均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录取。女生录取原则上不超过计划的15%。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制服。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普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经入警考试,择优录用到公安机关工作。�
学校遵循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努力为21世纪的公安工作和西部大开发培养高素质的警察专门人才。��
专业介绍�
侦查专业�
培养目标:为各级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全面掌握侦查工作的程序、措施、手段和方法,具有侦破各类刑事案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邓小平理论概论、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学基础理论、形式逻辑、警体技能、查缉战术、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与手段、
经济犯罪侦查、案件侦查、刑事技术。�
治安专业
培养目标:为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熟悉公安法律、法规,全面掌握
治安管理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治安秩序管理、户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
涉外警务工作以及有关治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邓小平理论概论、英语、计算机应用、刑法、民法、行政诉讼法、
犯罪学、治安秩序管理、
公共安全管理、治安案件查处,户政管理、
刑事侦查、警体技能和查缉战术。�
道路交通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现代化道路交通
管理科学方法和手段,能从事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处理各类交通事故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邓小平理论概论、高等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交通管理法规、治安管理、警体技能、汽车驾驶、交通秩序管理、汽车构造与原理、
交通工程与控制、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查缉战术。�
刑事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为各级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刑事技术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动手能力,熟练掌握各种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分析、检验等技术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邓小平理论概论、高等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法学概论、基础
化学、警体技能、侦查概论、现场勘查、刑事照相、痕迹检验、文件检验、
法医学、物化分析、查缉战术。
他的主页上不去了啊....无奈,对不起啊
29高考网
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有序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四川省公安厅、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四川警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
纪检监察督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四川警察学院(国标代码1221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一) 泸州校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二)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云岭路36号。
第六条 四川警察学院是由四川省政府主办,四川省公安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的全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大学本专科及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根据相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由监察
审计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九条 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本科专业7个(
治安学、
侦查学、
禁毒学、
公安管理学、
刑事科学技术、
交通管理工程和
网络安全与执法)和专科专业1个(
警犬技术)面向四川省招生。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非公安类专业)面向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陕西、新疆和西藏招生。
第十条 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由四川省公安厅根据全省未来四年的警力需求,并会同四川省编办、公务员局、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确定;分专业计划由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拟定,并报省公安厅、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和公布,其中本科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公安类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5%,警犬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第十一条 法学专业主要面向西部及边疆省份招生,总计划数根据培养能力拟定,各省份计划数根据生源状况确定,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和公布。
第五章 报考条件、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第十二条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条件和要求,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和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考生须在四川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并具备下列条件(本章内容为2019年规定,如本规定有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一)具有四川省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五)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六)高中毕业;
(七)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报考一类模式本科预科考生的年龄为十五周岁以上、二十一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双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听力正常: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
(六)嗅觉不迟钝;
(七)血压: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等;
(九)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或其他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斑、胎记等;无鸡胸、严重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严重少白头、文身、驼背,无各种残疾等;
(十)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第十四条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表:
项目名称
可测次数
合格标准
男性
女性
50米跑
1
≤9.2秒
≤10.4秒
立定跳远
3
≥2.05米
≥1.5米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1
≤4分35秒
≤4分36秒
引体向上(男)
仰卧起坐(女)
1
≥9次/分钟
≥25次/分钟
注: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十五条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六条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和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考生,均须参加由四川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的考生,当年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预科学习期满后,拟直升公安类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当年由四川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者可以直升公安类专业。
第十九条 报考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不限男女生比例,无需经过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公安类专科专业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为合格,且分数达到本批次档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四川警察学院确定的调档比例(120%以内)分文、理科和男、女生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学校审档合格后,按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 四川警察学院本科预科招生包括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为合格的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考生中,分文、理科和男、女生招生计划数按100%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考生的投档只分文理招生计划投档。
第二十二条 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招生录取,按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四川警察学院在进行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根据综合素质、高中在校表现、身体素质等择优录取考生。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配,则由学校进行调配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可在学校官网上查询录取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 四川警察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七章 复审复查
第二十六条 公安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档案审核、政治复审和体检复查,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我院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毕业就业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并考核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公安类专业学生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警犬技术专业学生不能专升本。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入警比例不低于90%,只能选择警犬技术职位,不能选择其它职位。
第三十条 藏文一类模式学生就业按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入警比例不低于90%,只能选择四川藏区职位,不能选择其它职位。
第九章 其它
第三十一条 各专业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带学员标志,按照《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第三十三条 收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
禁毒学、公安管理学、法学等专业学费为370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警犬技术等专业学费为4100元/学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为800元~1200元/学年。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四川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30-3108557、3109557、3108458
招生咨询电邮:scjy_zsb@163.com
纪检监察电话:0830-3110556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646000
学校官网: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四川警察学院官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本章程由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