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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学院的学费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多少?

2023-08-27 13:42:37 | 29高考网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3012645隶属于: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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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等三个专业为78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档次按物价部门核准的相应标准收费。
2、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凡是报考我校园艺技术、观光农业等农业种养类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全部实行免学费就读政策。
3、奖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额度不一。国家级奖学金最高额度为8000元/人,校级最高额度为6000元/人。
为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以下措施:1、按相关规定帮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2、设立国家助学金,最高额度为3000元/人。3、按要关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最高额为6000元/人。4、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临时性困难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为2000元/人。5、每学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6、与社会人士结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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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及初选方法

报名条件

凡具有参加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高职单考单招)报名资格、已取得报名号的且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浙江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自主招生初选。

报名截止后,我院根据报名情况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确认和初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文化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1、将考生高中阶段的会考成绩折算成分数,加上技术考试分数,按分数高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文化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人选。

(折算方式:语数外三门会考成绩,A等按12分计,B等按10分计,C等按5分计,P等按3分计;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会考成绩,A等按10分计,B等按8分计,C等按4分计,P等按2分计;技术考试考生任选一门按实际考试分数除以十计。如分数相同,国际商务应用英语、涉外旅游等三个专业根据英语、语文、技术考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其余专业根据英语、数学、技术考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另外,报考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可用浙江省2009年高考艺术类联考成绩替代技术考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是联考成绩除以八计。)

2、高中(职高)阶段连续两学期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者;

3、高中(职高)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4、高中(职高)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5、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6、高中(职高)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7、高中(职高)阶段参加地市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三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参加省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六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田径、篮球项目)及以上证书的考生。

8、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考生所在学校推荐,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报名程序

(一)申请报名:即日起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在网上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进行报名,并打印签署考生所在学校意见。

(二)网上确认:通过资格确认进入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的考生,我院将在报名截止后五日内在校园网上公布入围名单,入围考生须在网上公布名单三日内,通过我院网上确认并在七日内将报考费110元通过邮政汇款至我院招生就业办。

(三)现场确认随带书面材料:

1、报名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2、承诺书:考生需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

3、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A4纸)。

4、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A4纸)。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6、考生高中阶段的各科会考成绩(等第),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7、高中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如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8、邮政汇款凭证。

9、考生高考体检表复印件。

(四)报名考试费:110元(按照高考报名费收取,未通过邮政汇款的考生)。

(五)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六)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4月15 日。

(七)到我院招生办报名的考生请携带上述书面材料。

报名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宁职院东校区精技楼202室)。

报名通讯地址:宁波市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5800。

报名网址:webs.nbptweb.net/zhaosheng/zzbm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精神,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拨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依据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高职高专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度立项建设单位。

第三条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修完规定的完成规定的学业后,颁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院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理念,探索富有特色的高职教育新路子。致力于培养具有必要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级应用性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坚持以素质为核心,能力为基础,走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之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高职办学方针,积极探索“学工交替”、“项目化教学”、“订单式培养”等育人模式,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实用型人才。

第五条 学院地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北仑港,占地近5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学院下设8个二级院系、1个教育集团,11大类42个专业,涵盖了机电、模具、计算机、电子信息、生化、物流、建筑、外贸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学校2009年面向浙江省自主招收应届高中生(含中职生)290名。

专业名称
学 制
拟招生人数
专业要求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40
色弱及色盲不招,要有美术基础

国际商务
3
45
英语会考成绩B等及以上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40
只招理科及中职机械类考生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5
只招理科及中职机械类考生

涉外旅游
3
40
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

应用英语
3
40
英语会考成绩B等及以上

建筑工程技术
3
40
只招理科及中职建筑类考生

合计

290

第七条 自主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则转入浙江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 凡具有参加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高职单考单招)报名资格、已取得报名号的且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浙江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自主招生初选。

报名截止后,我院根据报名情况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确认和初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文化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1、将考生高中阶段的会考成绩折算成分数,加上技术考试分数,按分数高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文化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人选。

(折算方式:语数外三门会考成绩,A等按12分计,B等按10分计,C等按5分计,P等按3分计;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会考成绩,A等按10分计,B等按8分计,C等按4分计,P等按2分计;技术考试考生任选一门按实际考试分数除以十计。如分数相同,国际商务、应用英语、涉外旅游等三个专业根据英语、语文、技术考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其余专业根据英语、数学、技术考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另外,报考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可用浙江省2009年高考艺术类联考成绩替代技术考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是联考成绩除以八计。)

2、高中(职高)阶段连续两学期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者;

3、高中(职高)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4、高中(职高)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5、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6、高中(职高)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7、高中(职高)阶段参加地市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三名(体育限田径、篮球)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参加省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六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限田径、篮球项目)及以上证书的考生。

8、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考生所在学校推荐,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第九条 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由学院制定考(测)试的内容、形式、考评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和学院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优惠加分政策,经批准后实施(加分不兼得)。

(1)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2)高中(职高)阶段参加地市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三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参加省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六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限田径、篮球项目)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3)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以上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的,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将根据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4)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10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委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外语考试语种:英语。

第十三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参加完由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后,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A)及面试的综合素质成绩(B),按四比六的比例折算成测试总分。测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加上加分项(C)为录取分(D),(A÷3×40%+B×60%+C=D),全面考虑考生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情况,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不同专业不得调剂。并在省教育考试网及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

第十六条 在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综合素质好、英语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文化考试成绩过低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计划数的百分之一百二十比例时,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将该专业计划的百分之二十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报考人数小于该专业计划数,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按报考人数1.2:1比例确定该专业实际招生数,多余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生源不足,则不足部分转到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九条 凡被我院自主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在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574-86891931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应用英语、涉外旅游等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为78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以往有关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09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试及录取方式
2009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试及录取方式

测试方法

测试方式: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分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1、文化基础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分值:满分300分,语文数学外语三部分内容各占100分。

(4)由学院组织各学科专家,命题、阅卷。

2、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专业所需特质能力要求;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个人的才艺展示,结合高中阶段获奖情况。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4)测试方式:与招生专业有关的专家组成考评组,考评组由5—7个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评分。

3、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文化基础(笔试)2009年5月2日下午;

综合素质(面试)2009月5月3日。

(2)、测试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内,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考生在测试时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报名证进入考场。

录取方法

(1)、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A)及面试的综合素质成绩(B),按四比六的比例折算成测试总分。测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加上加分项(C)为录取分(D),(A÷3×40%+B×60%+C=D),全面考虑考生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情况,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2)、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计划数的百分之一百二十比例时,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将该专业计划的百分之二十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报考人数小于该专业计划数,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按报考人数1.2:1比例确定该专业实际招生数,多余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生源不足,则不足部分转到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3)、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于考试后一周内通过我院自主招生网及省教育考试院网向社会公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学院向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向社会公布。

(4)、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文化考试成绩过低的考生,不予录取。

(5)、自主招生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习期间和毕业待遇上完全相同。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和校园网公示录取结果,考生不再参加2009年高考。

优惠及加分政策: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的需要,自主招生执行学院制定的优惠政策(加分不兼得)。

(1)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2)高中(职高)阶段参加地市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三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参加省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六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田径、篮球项目)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3)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以上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的,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将根据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4)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10分。

2009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专业名称
学 制
计划数
专业要求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40
色弱及色盲不招,要有美术基础

国际商务
3
45
英语会考成绩B等及以上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40
只招理科及中职机械类考生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5
只招理科及中职机械类考生

涉外旅游
3
40
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

应用英语
3
40
英语会考成绩B等及以上

建筑工程技术
3
40
只招理科及中职建筑类考生

合计

290

宁波职业学院的学费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多少?29高考网

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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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0863。

学校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邮编:315800。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学校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多次获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

学校以“融港链天下荟智育匠才”为发展愿景,坚持“立足区域、服务区域、融入区域”办学定位。对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设置与区域绿色石化、高端装备制造等万千亿级产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的绿色化工、智能制造等7个专业群,现设专业38个,与本科院校联合开设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000多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四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具体执行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五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六条外语语种要求:无。

第七条招生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

第九条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入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条报考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在征求志愿时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考生进校后采用中英双语教学且不得转专业。

第十一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五章收费及资助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以物价局备案为准。学费(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招生网):非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75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人/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元/人/学年。住宿费1000-1600元/人/学年。

第十三条学校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等。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思源基金、勤工助学、彩虹助学、社会资助金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困制度。

第六章招生咨询

第十四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及解答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

通讯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联盟大厦1209教务处(招生办公室)邮编:315800

联系电话:0574-86891301/86891302

招生咨询QQ群:普高生780909232;浙江省中职生780910499

招生微信公众号:Nzyzsb

监察电话:0574-86891931

第七章监督机制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入学报到时将档案交至学校,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2021年5月起实施,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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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 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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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9 19: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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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2 04: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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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5 16: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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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 09: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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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与宁波城市技术学院哪个学校级别高?两个都是高职院校。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ZhejiangBusinessTechnologyInstitute)是浙江省教育厅直属的公立大学,被誉为“宁波商帮文化的摇篮”。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前身是创建于1914年的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学校历经数次调整、搬迁、拆并,1999年在浙江省宁波商业学校的基

2023-08-31 17:43:50